主办单位:宁波市北仑区审计局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2008年11月22日 星期六
 
 
总计 163196
本月 361
昨日 16
今日 18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文章正文
文章正文
 
北仑区审计局2008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补充规定
发布机构(来源):北仑区审计局 时间: 2008-7-30 阅读 905

    为了更好地促进年度审计工作任务的完成,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现将有关2008年度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作如下补充规定:

    奖励经费的提取及发放办法:

    1、奖励经费的提取:按照局 实发“比较财政奖”全年额度的10%计提作为科室年度考核奖。

    2、发放办法:实行年终一次性结算。

    3、科室奖励总额=本科室考核得分×局奖金分值。科室奖励总额计算至元,由各科室负责人按考核进行分配。

    4、当年调动的人员根据其完成职责情况,按其实际工作月份进行结算。

    5、奖金系数按区政府考核规定执行。

    6、若“比较财政奖”取消,则奖励办法另定。
原《北仑区审计局 2008年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仑审[2008]3号)文件中的“四、奖励经费及发放办法”予以废止,本补充规定从二00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打印] [关闭]
 
 
宁波市北仑审计局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
电话:0574-86788888 备案序号:浙ICP备05085468号 技术支持:龙腾科技 管理登陆
推荐用IE5.0或NS6.0以上版本浏览,最佳显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