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08年7月28日起,对区城市管理局原局长顾红麟同志2005年1月至2007年8月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审计组组长:王 伟 成 员:任海臣 沈文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