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08年7月21日起,对霞浦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王黎明同志任期(主要是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报送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相关单位。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审计组组长:康三荣。 审计组成员:孙亦平、蔡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