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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审计局关于审计北仑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应优辉同志2005年1月~2007年9月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通知
发布机构(来源):北仑区审计局 时间: 2008-6-3 阅读 8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和区委组织部的要求,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08年6月5日起,对北仑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应优辉同志2005年1月~2007年9月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报送审计。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审计组  组长:王红燕
    成员: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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