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08年信息工作,增强审计服务功能,促进审计成果的综合分析和开发利用,扩大审计影响,提升审计机关形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完成区委区府和市审计局的信息考核任务,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办公室、业务一科、业务二科、业务三科。
二、考核内容和任务
根据区委、区府、市审计局有关信息考核的要求,结合我局信息考核工作的实际,信息考核内容有:以区委信息、区府信息下达任务考核为主,市审计局的信息考核以完成篇数为主。各科室年度信息任务分配详见“2008年北仑区审计局科室信息考核指标”。
三、考核办法
根据局年度信息分配的任务,能够认真加以完成,对年度信息工作努力、业绩突出的人员年终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局信息考核任务的,按规定予以扣分。对年度实际完成信息得分数,按比例换算成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分,并对未完成任务的科室和科内人员实行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
四、报送程序具体要求
1、工作人员撰写审计信息,送科室负责人初审并签字后送分管局长。
2、分管局长审阅签字后由撰写人员送交分管信息局长审阅(重要类信息须经局长审阅)后,交办公室登记备案,撰写人员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局信息员,由信息员按局长批示分类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3、信息的发送。报送区委、区府、北仑党政信息网(内网)、北仑之窗“本地动态”、区纪委、机关党工委(工会)局网站的信息以及报送市局、《宁波审计》、《宁波审计信息》、《宁波内审》及市以上刊物,由办公室孙力挺同志负责发送。
五、信息的计分及奖励办法:
信息的计分办法,以仑委办[2008]2号和仑政办[2008]4号文件规定的计分标准进行计分为主,各科室分别根据局下达的区委、区府考核指标实际得分数,换算成目标考核分,对一篇信息分别被区委、区府同时录用的,其得分可分别计分,而奖金则按最高分计算,不实行累计计分得奖。信息被其他部门(含本局局域网)录用的只计奖,不计分。
(一)区委信息计分办法
1、被中办采用单条计50分,综合计10分;
2、被省委办公厅《工作情况与交流》采用单条计50分,综合计20分,被省委办其他刊物采用单条计30分,综合计5分;
3、被市委办公厅《宁波信息》(工作交流)、《宁波信息》(领导专报)采用单条计20分,综合计10分;被市委办公厅《宁波信息》(急报)、《宁波信息》(通报)采用单条计10分,综合计5分。
4、被区委办公室《北仑信息》(工作情况交流)、《北仑信息》(专报)、《北仑信息》(参阅)采用单条计10分,综合计5分;被区委办公室《北仑信息》(通报)、《北仑信息》(急报)采用单条计5分,综合计1分。
5、区委办公室信息科约稿转报上级党委的信息单条计2分,综合计1分;转报省委办公厅的网媒“报省专报”计0.2分/条。
6、凡区级领导在信息刊物上有批示(包括多个领导批示),按照录用刊物信息计分标准加倍计分。经区委办转报市委、省委办公厅信息,被市级领导、省级领导批示的按照上级党委信息刊物的计分标准,加倍计分。
7、区级好信息计5分(综合计3分),市级好信息计10分(综合计5分)。
(二)区府信息计分办法
1、信息录用分:《北仑政务信息》详讯3分,简讯1分;《要事摘编—决策与参考》每篇5分;《要事摘编—动态快报》每条1分;北仑之窗“本地动态”每条0.5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考核分的50%;市级信息刊物录用每条5-10分,其中《每日要情》每条5分,《宁波政信》、《专报》、《参阅》等每条10分;省办录用每条30分;国办录用每条50分。
2、领导批示分:区领导批示每条另加5-10分(其中紧急信息批示5分);市领导批示每条10分。
3、实行好信息加分制度,鼓励各科室做好省、市政务信息素材提供工作,经政府信息科确认为好信息的每条另外加分10-20分。
(三)其他
1、被本局网站录用的详讯(200字以上)每篇10元,短讯5元;区级其他网站录用的15元;市局网站录用每篇20元,宁波审计信息、宁波经责审计录用的每篇50元。
2、被省厅录用的每篇信息200元,被市领导批示的信息每篇400元。
3、在北仑电视台播出新闻的每篇50元,在北仑电台播出新闻的每篇30元,在“北仑新区时刊”发表审计文章每篇奖励200元,在“宁波日报”发表审计文章每篇奖励400元;在“浙江日报”发表审计文章每篇奖励500元。
4、在《宁波审计》、《浙江审计》刊物上发表文章2000字以下的每篇奖励300元,2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500元。
5、除了上述信息外,其他被录用的信息无论篇幅长短一律按每篇20元计奖,有特例的信息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六、奖励经费:
在区定开发奖、考核奖、增收节支奖等年终结算部分中支付。
七、其他:
办公室按季度将各科室信息的报送、录用情况进行公布通报,年终汇总,根据信息考核奖励办法提出奖励意见,报局长会议审核后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