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几点思考
经济责任审计是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文就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亟待解决和改进完善的问题谈谈粗浅的认识。
一、增强责任性和使命感,坚定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信心
(一) 充分认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举措,作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科学地把握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内涵,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规范权力的有效运行,促使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理财,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审计部门责无旁贷。
经济责任审计为依法治官、依法治权找到了一条有效途径。可以防止领导干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可以把核实工作政绩作为干部勤政为民的动力,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促使领导干部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可以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学习,提高执政能力,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所以审计人员必须意识到搞好经济责任审计是自己肩负的艰巨历史使命,绝不能等闲视之,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克服片面认识,坚定信心,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实行还处于逐步推行阶段,目前干部管理部门考察、任免干部尚不能完全做到“先审计,后离任”,有的则是审计与离任同步进行,甚至还有“先离任、后审计”的情况。上述情况客观上降低了领导干部对审计的重视程度,某些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机关出具的任期内经济责任结果报告敷衍了事,个别的甚至对查出的问题认证也很勉强。一些审计人员由此得出了经济责任审计不为干部管理部门所重视,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走过场”的片面认识,以至于对经济责任审计失去信心、掉以轻心,不努力摆脱传统财政财务审计固有工作“套路”对自己的束缚,导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穿新鞋、走老路”,对领导者经济责任评价含糊其词,可有可无,流于形式。实际上,对领导者实行“先审计、后离任”已是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一种必然趋势。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努力探索和把握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在规律,把经济责任审计“做实”、“做透”、“做精”,取得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提出切实可行的评价意见,进一步引起干部管理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重视与依赖,这恰恰是亟待审计人员去努力的。
(三)展示监督的威慑力,获取领导的支持和社会的关注。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得到充分重视,要有地位,必须要有所作为。党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律》是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两个条例确立了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划定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标准。同时,为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把握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统一审计处理处罚标准提供了依据。审计部门要抓住机遇,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展示监督的威慑力,获取领导支持、社会的关注。如果我们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到了贪污、受贿、国有资产流失等有份量的大案要案,提出了预防职务犯罪、加强财务管理、促进社会经济效益提高的合理化建议,领导是不会无动于衷的;同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其他审计工作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它的审计对象是掌握财政大权的单位“一把手”,他们的决策能力、管理水平、自我约束能力如何也是老百姓所关心的。随着国家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能把党政领导干部贪污犯罪问题查处出来,人民群众一定会对审计部门刮目相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就会越来越受社会的关注。
因此,我们要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增强查处大案要案的能力,通过一串串生动的数据来获取领导的支持、社会的关注。领导的重视和人民群众支持,将促进审计成果的运用和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化,也会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社会地位的提高。
二、坚持客观公正的评价,努力防范审计风险
(一)恪守稳健与谨慎的职业要求,以防范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人”,并且多是掌握财政大权的单位“一把手”。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有可能存在通常意义上的审计风险,还可能因对领导者应承担的责任或所取得的成绩评价不恰当,与客观事实有较大出入,而形成风险。由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好坏事关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因而被审计者十分关注审计的评价,一旦审计评价不恰当形成的审计风险误导了干部管理部门,使其在干部任免上出现失误,不仅可能给被审计者所在部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还很可能在一定范围内产生消极的政治影响,导致有关领导部门、人民群众、被审计者本人等对审计工作的不满意。长期以来,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难的问题成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一只“拦路虎”。因此,只有科学地开展审计评价才能客观地得出审计结论,以避免审计评价风险。
另外,目前经济责任审计所面临的客观情况,也增加了审计风险出现的可能性。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是对领导者较长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与评价,审计机关接受审计委托,一般又都需要在限定的时间内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较大的审计工作量,并对领导者的经济责任作出准确的评价,如果再遇到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的单位,或遇到成批任免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较集中的情况,人力资源有限的审计机关,常常疲于应付,审计结果往往会蕴藏审计风险。因此,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一定要高度关注审计风险问题,恪守稳健与谨慎的职业要求,脚踏实地、力求实效,努力防范审计风险。
(二)坚持客观公正的评价,做到“五要、五忌”。
经济责任审计最终要对被审计者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审计结果报告将作为干部管理部门评价考核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因此,在开展审计评价过程中,审计人员要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既要大胆披露被审计单位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责任,又要全面肯定被审计责任人所在单位取得的成绩。具体来说,要做到:一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加任何主观成分,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公正的评价;切忌感情用事,以审计人员与被审计领导干部感情好坏,以感情论功过,作出不符合实际的评价而增大审计风险。二要力求具体,坚持以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可靠数据和客观事实,采用写实、量化的方法给予评价,力求做到具体可信,文中见人;切忌空洞无物、大话、套话、空话连篇,如出色地完成了经济指标等没有任何说服力的评价。三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划清前任者的责任与继任者的责任,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直接责任与主管责任,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切忌界限不清,责任不明。四要慎重结论,坚持慎重、稳妥的原则,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的问题,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以保证审计评价的正确性和稳妥性;切忌主观武断,不充分听取被审计对象的陈述和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而作出不切实际的审计评价。五要恰如其分,切忌言过其实。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必须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切忌言过其实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也不得为照顾被审计领导的情绪和要求,对查出的问题避重就轻,如把“小金库”写成账外资金,把偷税写成漏税,把有意做假账说成账务处理不规范等。对查出的严重违纪问题应作出准确的定性和正确的处理。
三、重视审计结果的应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对干部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审计结果的正确处理和应用。在应用审计结果时必须坚持区别对待、体现政策的原则,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分析。具体说来,要应用好审计结果,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对审计出来的廉政勤政的先进典型,要利用会议、电台、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大力表扬,树立正面典型;二是对通过审计发现的那些德才兼备、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改革精神、清正廉洁、踏踏实实为老百姓做事的优秀干部,干部管理部门要大胆提拨和使用;三是审计部门在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及时把有关线索及审计结果文书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亦可在审计过程中要求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和提供支持。四是对不按财务制度办事,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必要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布;五是对一般性财务管理问题,组织部门要及时派人与其谈话,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纠正问题;六是对普遍性财务管理问题,党委、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总之,审计结果只有多部门联用、多方位应用,做到用有据、用有果,才能真正解决当前干部监督管理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审计部门要按审计法等有关规定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党委、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实事求是的、有用的审计结果;党委、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应足够重视审计结果并科学地加以处理和应用。只有这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才能进一步发展,在干部监督管理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总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经过多年实践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党和国家已经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一项重要制度确定下来并逐步趋于完善。作为审计部门,一方面要抓住机遇,坚定信心,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展示监督的威摄力,在有所为方面做好文章;另一方面,要努力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努力争取各级政府部门的配合和支持,科学管理、注重质量、防范风险,重视审计成果利用,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