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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算失控现象应予改变
发布机构(来源): 时间: 2004-6-3 9:05:00 阅读 1253

    概算是确定和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编制和安排投资计划、控制施工图预算的主要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批复概算应该对项目的实际投资起控制作用,原则上决算投资不应超出预算,预算不应超出批复概算。

但从我局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情况来看,最终决算超概算的现象屡屡出现,尤其是建筑类项目。如:某医院的住院楼建设项目投资概算为2000万元,实际项目投资达2975.62万元,超出概算975.62万元,近50%;某办公楼概算投资2500万元,建筑面积为7500平方米,实际项目总投资达3213.68万元,建筑面积为12550平方米,超出概算713.68万元,超批复建筑面积5050平方米;区影剧院项目概算投资1480万元,建筑面积为4750平方米,实际项目总投资达2304万元,建筑面积为7046平方米,超出概算824万元,超批复建筑面积2296平方米;另一办公楼项目原批复仅80万元,实际投资却达334万元等等。这些项目的建设资金绝大部分是由区财政拨款的,也就是说这些超概算项目的建设不仅要将原有概算资金全部花进去,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超概部分区财政还要再次增加投入。

经分析,我们认为现阶段项目超概算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设计环节经济控制深度不够,概算编制粗糙,经常有少列项目,使得实际建安部分预算超过相应的概算。如某设计公司设计的一小学建设项目,建安部分设计概算为1059万元,而标底预算达1350万元,超出291万元。这就意味着该项目超概算是必然的结果。

二建设单位先压后超,违反程序不断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不断追加投资,所谓的钓鱼工程,使得项目投资一超再超。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投资效益,我们认为:

一应对项目的设计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实行限额设计,强化设计单位的经济意识,从源头上控制项目投资。

二加强建设项目投资监管,建议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对违反规定先压后超、先超后批的,应追究相应的责任,并从经济上予以一定的惩罚。

 

 

 

 

北仑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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